保險算遺產嗎?
阿宏幫自己買了人壽保險並且將自己的兒子阿華指定為受益人,阿宏死亡後,他所保的壽險是否屬於遺產?
保險之關係
保險法第112條規定,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,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。
從上述的條文中,我們要先了解保險法的專有名詞:
要保人:要保人就是買保險的人,平常所說的投保人就是指要保人,要保人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契約,繳納保費,並在所簽訂的契約中指定、不指定、變更受益人。
被保險人:被保險人就是被保險的對象,也是保險公司理賠的依據,如被保險人是否受傷、罹患疾病、死亡…等要件達成與否來理賠與受益人。
受益人:由要保人所指定之人,負責領取保險公司所給付之保險金。
有受益人之保險
從保險法第112條的文義可知,有指定受益人的保險,該保險金不須作為保險人的遺產。不須繳納遺產稅,更不須先償還被繼承人生前之債務。
無受益人之保險
從保險法第112條可知,該條文的要件須已經指定好受益人,因此,若要保人並未指定受益人或是受益人比要保人先亡故,此時要保人所投保之保險金就會被計入遺產之內。即屬於繼承之範圍。
本案,阿宏已指定小華為保險受益人,因此,阿宏身故後,小華因阿宏所保的壽險而領的保現金不會計入遺產內。